(杭州)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 全面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

2020-03-10

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公告

2020年第1

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

全面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

为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,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

“非接触式”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的有关要求,更加安全、方便地让

纳税人领用发票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

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

局公告2015年第84号)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决定,自

2020年3月1日起,在我市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现将

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全面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,我市范围内所有增

值税纳税人(其他个人除外)都将使用增值稅电子普通发票。

二、凡目前仍在使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,请务必登

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并升级到最新版本,同时在线获取增值税电

子普通发票票种变更信息,操作成功后再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

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
三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若需纸质发票的,

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

用途、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。

四、纳税人如有疑问,可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以下

技术服务公司服务热线:杭州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

4006-12-2366,浙江爱信诺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

95113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

2020年2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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